内陆税收局可以直接查阅你的银行户口个人资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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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金融法案106A条文生效,有关当局如内陆税收局在调查或审计,向银行索取纳税人的资料时,无需通知当事人。

针对此事件,税务专家孔令龙向星洲日报说:“过去纳税人需要签同意书或声明(sijil perakuan),银行才能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;不过,根据2021年金融法案106A条文生效之后,有关当局如内陆税收局在调查或审计,向银行索取纳税人的资料时,无需通知当事人。”这项条文阐明,若银行方面违规,将可被罚款RM200至RM20,000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。

孔令龙说,这项新增的条文生效后,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(PDPA)也不再适用。根据PDPA,银行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才能提供他们的银行资料。

新闻来源: 星洲日报

#没有隐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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